新華社沈陽4月26日電(記者于也童、劉藝淳)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我國第22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主題是“堅持預防為主,守護職業健康”。職業病如何定義?當勞動者懷疑自己得了職業病,應該如何診斷與鑒定?如何預防規避新職業帶來的新風險?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
《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所規定的職業病包括哪些條件?沈陽市疾控中心職業健康所所長劉勇說,第一,患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第二,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第三,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第四,必須是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
劉勇認為,職業病預防要從校園開始。“應向步入工作崗位后可能接觸粉塵、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學生普及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職業病危害預防等相關知識,切實提升他們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認識。”劉勇說。
當勞動者懷疑自己患有職業病時,可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劉勇提醒,如果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
“除了粉塵、放射性物質可能造成的傳統法定職業病之外,頸椎病、‘鼠標手’等與工作密切相關的疾病也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關注。”劉勇指出,隨著新職業、新業態不斷涌現,職業病危害因素也更為復雜和多樣,但病因確定難、鑒定難,還未被列入《職業病分類和目錄》。
沈陽市衛生健康委職業健康處處長侯慶建議,長期伏案低頭作業、固定體位作業或前傾坐姿工作者,應通過伸展活動、間歇性休息等方式,預防頸椎病、肩周炎和腰背疼痛。長期站姿作業的工作者應適當走動,保持腰部、膝蓋放松,防治靜脈曲張,同時做好定期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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